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国务院禁捕退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养殖刀鲚管理的通知》、《关于做好刀鲚养殖单位核查与产品标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规范养殖刀鲚生产管理,配合加强刀鲚产品市场监管,11月2-3日国家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组织专家领导组对江苏南通集中开展刀鲚养殖单位核查与产品标识管理工作。
专家组成员由国家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江苏、安徽、湖北等省、市农业农村厅渔业主管部门;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刀鲚养殖单位核查与产品标识工作专家委员会等组成。来海期间对南通龙洋水产有限公司刀鲚养殖现场进行了核实,总结交流刀鲚产业的发展,并对开展刀鲚养殖产品可追湖管理平台使用进行了培训,为规范养殖刀鲂生产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洋汇报了刀鲚原种保护、省级原种场建设、刀鲚的繁殖、规模化养殖,以及在刀鲚研究上取得的成果、获得的专利和单位资质、产品标识等情况,获得专家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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